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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四届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征稿通知


在国家“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目标下,“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将持续发挥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以深圳这座改革开放的先锋之城为立足点,不断向外辐射,以更坚定的信心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新潮流,奠定油画艺术创作风向标。希望通过这个展览成为中国了解世界和世界了解中国的平台和窗口,促进世界各国艺术家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与发展。


一、展览名称
2024·第四届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

二、展览日期
2024年11月至2025月2月

三、展览地点
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四、展览主题
绿色与共存
主题释义:地球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可以更好的促进生态文明的发展与平衡,人们需从环境保护做起,努力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合理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

五、组织机构
学术支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中国国家画院油画所
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龙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龙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大芬美术馆

六、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庞茂琨
主  任:曾相莱、梁 宇
副 主 任:徐青峰、赵培智、易玉琨、黄 云
委  员:李 岚、邢立丹、吴 君、彭 罡、朱玉华
林 楠、丘 志、黄朝若、庄国栋、陈湘波
陈向兵、杨晓洋、漆 杰、刘亚菁、郝 强
杨艳玲、陆声设、梁 剑、张 可
展览编辑:卢伟旋

七、展览评委会与参展作品要求
2024·第四届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面向全球征稿,评选后公开展出具有代表性的油画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芬双年展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对评选的公正性和评选结果负责。
(二)大芬双年展的国内外参展作品为自由投稿;在全球范围内征集。
(三)投稿作品应为2020年以后创作的油画作品,并系作者本人原创作品,该投稿作品的所有著作权权益均属于作者本人。投稿作品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每人限投1幅(含合作)。
(四)投稿作品的画芯尺寸不大于200cm(高)×200cm(宽),邮寄打包后木箱尺寸各边小于240cm。包装后重量不要超过100kg。
(五)作品一旦入选由作者自行装框,内外框须坚固牢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如有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
(六)主办方有权拒绝与作品信息表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散发有害气体,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原件入展。
(七)作品要求原创,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入选及参展资格。已入选作品一旦被发现有政治错误、历史错误、违反公序良俗、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等问题的,主办方任何时候都有权立即取消其在该展中的入选、展览及出版、参会等所有资格。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八、作品征集与评选
(一)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5日。
(二)作品评选:大芬双年展采用网上报名,参展作者需登录大芬双年展官网(http://dfbiennale.artron.net/)根据报名要求提交资料完成报名程序。每位作者提交作品的JPG格式电子版高清图片(800万像素以上或不小于5MB)并统一填写网址上的作品信息登记表。表格填写务必清楚,不漏项,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由评审委员会对国内外投稿作品图片进行评审,所有投稿资料将会存档,所投信息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不接受纸质或邮寄原作投稿。
(三)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依据作品照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大芬双年展官网公布。同时,主办方将通知入选作者,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无须交纳报名及参展费。
(五)主办方保留以下权利:对于入选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对于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该照片,使用作者在作品信息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用于展览的国内外宣传、画册等公开出版及开发大芬双年展纪念品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均应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九、参展作品包装、运输与保险
(一)主办方负担境外参展作品(由作品所在国家至中国深圳)的往返运输费及国内参展作品退件费用,国内参展作品寄件费用由参展作者承担。
(二)国内外入选作品往返运输中的投保费由送展作者自行承担;未投保的作品,主办方拒绝承运;作品在展览期间的保险由主办方统一投保。
(三)主办方以网站公告和邮件形式及时告知境外作者已确定承运的运输代理公司。运输代理公司安排其工作人员及时跟境外作者取得联系。境外作者须按要求将参展作品妥善包装好并置于熏蒸后的包装箱中交给主办方指定的运输代理,包装箱外需写清主办方告知的参展编号,为了作品入境能顺利清关,境外入选作品如使用原木作为包装材料(包括所有用于包装作品的材料,如包装箱,垫木,楔子等),需要对原木材料进行熏蒸处理,并至少在材料两面打上本国IPPC(国际保护植物公约组织)标识。包装费作者自理,运输代理负责上门取件。
(四)国内作者须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主办方指定地点,包装箱外需写清主办方告知的参展编号,须是“门”到“门”的运输性质,作者自行承担作品来深圳运费,回程运费由主办方承担。入选作品需由作者按照最终的入选通知将对应一致的作品按时起运或交给运输代理,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交给代理或运至主办方指定地点,主办方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入选作品主办方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任何义务。
(五)所有入选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或在自行运输过程中使作品受损,主办方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入选作品由主办方负责退件。国外入选作品未通过指定运输代理而送至主办方的,主办方不负责退件,确需主办方退件的,需与主办方商议。

十、作者待遇
(一)正式出版《2024·第四届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作品集》,除所有参展作品图片外,还将收录作者简介、作品说明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本。
(二)入选作品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入选证书。

十一、捐赠作品
 主办方接受作者无偿捐赠,作者如同意捐赠参展作品,请在作品登记表一栏标注,捐赠作品需为参展作品原件,由大芬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为大芬美术馆永久收藏,并在适当时候举办捐赠作品展。

十二、作品收藏
展览作品经评审委员会召集专家开展收藏论证会确定典藏作品,由主办方支付作者一定的收藏费用(含税),由大芬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为大芬美术馆永久收藏。

十三、学术交流活动
(一)展览期间举办双年展平行活动以及相关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邀请组委会和中外参展作者及海内外有影响的美术评论家、策展人及相关学者参加。(二)议题将围绕展览主题确定。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美术馆
邮政编码:518112
电话:(北京时间:9:00——12:00,14:00——18:00)86-755-28269640(请在工作日致电)
传真:86-755-84732622
大芬双年展官网:http://dfbiennale.artron.net/
电子信箱:china2df@163.com(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交流信箱)dfbiennale@hotmail.com (国外交流信箱)

注:凡申请参加本届大芬双年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2024·第四届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组委会对本征稿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组织委员会
2024年6月